行稳致远 砥砺深耕 辽宁同方(自贸区)律师事务所
专业领域 精准定位 高质量团队 用心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
服务案例 当前位置:首页 > 服务案例 >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,巧用鉴定取胜
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,巧用鉴定取胜

  案件简述:
  客户与某公司最后一期劳动合同到期后,双方未续签,但客户一直从事原岗位工作。某公司在未与客户协商、沟通的情况下调整其工作,客户提出异议,某公司遂向客户送达《处分通知》,作出了停止工作处分。其后,某公司以客户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向客户送达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》。客户不服,提起劳动仲裁,请求撤销该通知书,继续履行劳动合同。该请求未受支持,客户提起诉讼。
  主办律师:刘钦群律师
  案件回顾及评价
  刘钦群律师接受本案客户委托后,立即整理诉讼思路,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,首先需要用人单位证明相关规章制度已经对劳动者送达,需要劳动者知情,且需要达到“严重”情形,因此在本案一审中,对于用人单位提供的关键性证据提出鉴定,确认几个关键证据的客户签名均为虚假,最终在一审中确认用人单位系违法解除,在二审中为客户争取到了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最佳结果。

上一篇:代理劳动者索赔经济赔偿金及工作期间其他合法待遇补偿 下一篇:找到案情特殊点,维护客户合法权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