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情简述:
客户承包某公司发包的工程,因发包人上级公司指示原因,施工中止,发包人构成违约,仅支付了不到一半的工程款。
刘钦群律师接受本案委托后,与当事人仔细沟通了案涉建设工程从合同签订、现场施工、中途增加工程签证、工程中止、第三人公司审核已完成工程量等案件事实,确认该工程因发包人违约给客户造成了四千余万的欠款,最终详细组织相关证据,将客户施工过程中增加的材料设备款、深化设计费、图纸设计费及利息统统追回,还为客户争取到优先受偿权,最大限度保障客户权益,为客户避免了陈滞欠款带来的经营风险。
主办律师:刘钦群律师
案情回顾及评价:
建设工程案件涉及到的合同、签证单、确认工程量文件等在相关纠纷处理时具有重大意义,应当详尽分析整个合同的履行全流程,同时应当熟练运用建设工程法律模型,以便最大限度保障客户合法权益。